关于印发《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实施意见》的通知 辽中小企发〔2012〕4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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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中小企业局,绥中、昌图县经济和信息化局:

 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[2009]36号)和《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企业[2011]575号),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,现将《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 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

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

      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[2009]36号)和《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企业[2011]575号),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,提出以下意见:

  一、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及建设目标

  (一)指导思想

  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,以服务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,按照政府引导、资源整合、公益服务、规范运作的基本思路,充分利用现有社会服务资源,通过创立、利用、调整、扶持等多种方式,建设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,为中小企业的创立、生存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。

  (二)基本原则

 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;坚持综合性服务平台与专业化服务平台协调发展原则;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原则;坚持资源共享与服务协同相结合原则。

  (三)建设目标

  到“十二五”末,建设1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服务平台、16个区域性的中小企业“窗口”综合服务平台和50个重点产业集群”窗口”服务平台,初步建成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。

  二、建设内容

  (一)省级服务平台

  1、建设共享数据资源中心。汇集全省各“窗口”服务平台、共享服务资源及其他服务资源数据,形成全省统一的信息资源集合,实现信息集中存储与规范管理。各“窗口”服务平台、共享服务资源、中小企业用户通过共享资源数据中心实现互联互通、资源共享、服务协同和功能互补。

  2、建设在线服务系统。利用在线服务系统,中小企业可以查询筛选适合的各类服务资源,从中选择一个最贴近的服务资源,或者选择多家服务资源共同为其服务,实现服务协同。

  3、建设呼叫服务中心。支持包括电话、短信、互联网等多种手段的接入方式,受理中小企业用户的服务诉求。

  4、建设运行维护平台。统一建设各个“窗口”的共性部分,对全部“窗口”业务进行管理。对整个平台的运行维护进行管理和考核。

  (二)“窗口”服务平台

  1、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与完善。改造服务大厅、实验室等服务场地,购置研发设计、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,购置触摸屏、电子显示屏、信息化体验与培训等必要的服务设施等。

  2、服务场地面积的最低标准。“窗口”服务平台的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。

  3、服务人员数量的基本要求。“窗口”服务平台的服务人数不少于10人。

  三、进度安排

  (一)一期工程

  2012年5月31日,列入国家2011年建设计划的省级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基础建设工作。2012年6月30日,列入国家2011年建设计划的15个“窗口”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基础建设工作。2012年7月31日,15个“窗口”服务平台并负责组织的160个共享服务资源应与省级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。

  (二)二期工程

  2013年6月30日,列入国家2012年建设计划的8个“窗口”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基础建设工作。2013年7月31日,8个“窗口”服务平台并负责组织的80个共享服务资源应与省级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。

  (三)三期工程

  2014年6月30日,列入国家2013年建设计划的6个“窗口”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基础建设工作。2014年7月31日,6个“窗口”服务平台并负责组织的60个共享服务资源应与省级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。

  2015年12月30日,列入省建设计划的34个重点产业集群“窗口”服务平台建成并带动200个共享服务资源与省级服务平台互联互通,全面实现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建设目标。

  四、预期效果

  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完成后,全省16个区域性公共服务“窗口”平台、50个重点产业集群公共服务“窗口”平台与省服务平台互联互通,纳入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共享服务资源不少于500家,年组织开展的服务不少于3000项(次),年受理在线和呼叫服务10万人(次)以上。每个“窗口”服务平台年组织开展的服务对接活动不少于300次,提供的特色服务品种不少于150项,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30000家(次),服务满意率达到90%以上。

  五、保障措施

  (一)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

  省厅成立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领导小组,单成繁副厅长任领导小组组长,成员单位包括发展规划处、经济运行处、产业指导处、科技创新处、政策法规处、融资担保处、国际合作处、维权投诉处和省中小企联合会等。发展规划处负责与国家、省直有关部门衔接落实项目分年度建设计划。省中小企业联合会负责与各“窗口”服务平台联系,研究优化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案。各市局、各“窗口”服务平台要提高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,建立相应的组织与推进机构,落实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,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平台网络建设工作。省厅将实行平台网络建设季调度制度,各市局、各“窗口”服务平台要责成专人负责,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。

  (二)加大投入,确保进度

  坚持平台网络建设投入多元化的原则,通过国家补助一点、省里扶持一点、市里解决一点、单位筹措一点等方式,多渠道筹措平台网络项目建设资金。各市局、各“窗口”服务平台要按照国家批准的项目建设总体方案,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,履行好项目的核准、备案和审批等手续,落实项目建设所需场地与相关设施,确保建设进度与工程质量,按计划时间与省级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。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,带动社会资金投入,确保省级服务平台和各“窗口”服务平台正常稳定运行。

  (三)完善制度,规范服务

  健全省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的协调机制,完善联盟服务规范,采取多种有效形式,强化与专业化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,直接组织或引导专业服务资源,满足中小企业个性服务需求。建立客户回访制度,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。完善平台网络服务监督机制,设立监督电话和网络投诉通道,接受企业和社会公开监督。建立激励机制,完善服务标准和评价指标,依据服务绩效,择优给予服务奖励、示范认定或政策扶持。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平台和机构要使其退出平台网络。

  (四)加强交流,扩大宣传

  定期召开平台网络建设座谈会、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,加强各市局、各“窗口”服务平台的沟通与交流,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水平、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。引导“窗口”服务平台针对企业需求提供差别化服务,以优质低价的服务赢得企业的信任,逐步形成较为稳定的企业服务群体。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,加大宣传力度,培育示范机构,打造服务品牌,形成有利于平台网络加快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