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《关于在我市中小学恢复写毛笔字的提案》的答复
王晓东委员:
您提出的《关于在我市中小学恢复写毛笔字的提案》收悉,现答复如下:
一、在义务教育学段开设书法课
从2015年秋季开始,全市小学三年级开设书法课,并采取逐年滚动的方式在义务教育学段逐步扩大开设书法课范围。小学三年级书法课每周要安排1个课时;小学阶段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的写字时间;各学段在美术、综合实践、校本课程中安排适当比例的时间用于书法教学。各学校通过转岗的方式配备书法教师或设置兼职书法教师。
二、广泛开展教学活动
广泛开展教师书法基本功训练,做到“教师提笔即示范”,各学科教师都在教学中做到“学生提笔即练字”。加强书法教学校本课程建设,增强书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对辖区内中小学校书法教学开展科学的质量监控和评价,在语文学科试卷中设置3分汉字书写内容。通过社团活动、兴趣小组、专题讲座、观摩研讨、艺术文化节等多种形式,开展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,丰富学校书法教育的文化内涵。
三、确保书法课教学质量
将兼职书法教师课时工作量将计入教师业务考评中,在绩效考核中给与倾斜。加大书法教师培训力度,通过市级培训、区域培训和校本培训,使教师掌握中小学书法教学的方法和规律,提高书法教师的整体水平。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,配备书法教研员,积极组织中小学书法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工作,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,不断提高书法教学质量。把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,制定书法教育督导评估方案,开展经常性专项督导活动,确保各项要求和措施以及教育目标和内容的落实。
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。
主办单位:丹东市教育局
2016年6月2日